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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http://www.mrcywang.com 时间:2012-07-19 18:58来源:新浪



    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连云港船山景区在失信毁约中惨遭灭顶

    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胡维兵频频向媒体投诉称,他于2001年应地方招商许诺优惠政策承包了宿城乡东崖屋村的船山景区,合同签了10年,然而经营到第6年时,对方竟将景区卖给一电站,不招呼一声,不补偿一分,也不理会胡合理协商与合法诉求。后5年的时间尽管景区在电站炸山轰路困境中艰难经营、直到停止,但胡维兵却一直守约上缴年度承包费。2010年11份,眼看合约到期,自己的权益没人理会,胡维兵一纸诉状将相关单位诉至连云港中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赔偿案进入法律程序一直没有判决,东崖屋村村干部却等不及地于2012年5月15日,违法带领村民将景区原本属于胡维兵的财产一抢而空。

    十年之前,招商者热情邀请投资亏损景区

    在连云港,与港口码头一岭之隔的宿城乡,山清水秀,风光旖旎,旅游景点星罗棋布,一草一木都沾满与西游记故事和唐太宗东征的美好传说。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文化人胡维兵承包经营的船山景区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一枝独秀。

    “当时他们东崖屋村招商引资把我们招过来的,当时他们景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他们为了甩包袱,让我们过来经营的。”

    船山景区承包人胡维兵回忆说,十年前的宿城乡以及周边一带大搞旅游开发,为进一步开发旅游资源,宿城乡大搞招商引资项目。

    2001年1月1日,作为文化人的他与该乡东崖屋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由胡维兵自筹资金开发经营船山景区,租期十年,租赁期间乙方向甲方每年上交35000元租金。协议还规定,为稳定景区长期效益,扩大知名度,乙方应该积极做好电视、报纸、文艺报道促销;在经营期间还应该适当投入游船及其它服务项目,投资额20万以上。其次,特别规定了,如国家工程拆迁,应该服从安排,但乙方投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合同还在违约责任部份规定,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50万元。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合同》规定,如国家工程拆迁,乙方投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全部归乙方所有;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50万元。

    五年期间,承包者花巨资打造“船山文化”名片

    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三面环山,一面向海。而宿城有八景,其中七景由宿城乡政府经营开发,不幸先后夭折,只剩下胡维兵承包经营的船山景区一枝独秀。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著名歌唱家宋祖英前来加盟宣传“船山文化”时与胡维兵合影。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连续五年邀请赵本山、宋祖英、费翔、陈佩斯、朱时茂、那英等国内大牌明星加盟宣传阵容并连续举办“船山——世外桃源旅游文化节”活动。

    特别邀请书法大家沈鹏在船山景区崖壁上亲题书法刻石《世外桃源》。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邀请书法大家范曾、张耀山亲题书法刻石,硬是将原已倒闭的破落景点——滴水崖打造成市、省乃至国内颇有影响力的著名船山景区。(图为,邀请书法家张耀山前来当场书写《西游记》并举行手书作品展览)

    “按常规,开发景区属长线投资,前五年大投入,后五年才能出效益。”胡维兵说,他为了让承包的景区能够在几年内达到预期的功能与效应,不惜倾其所有并四处举债,五年内花费千余万元,新开发景点20余处,包括景区亮化工程、安保摄像系统、种植草坪及果树花木、添置石桌石凳,连续五年邀请赵本山、宋祖英、费翔、陈佩斯、朱时茂、那英等国内大牌明星加盟宣传阵容并连续举办“船山——世外桃源旅游文化节”活动;邀请海内外知名文化人、艺术家们前来共同打造“船山文化”;特别邀请中国书法大家沈鹏、范曾、张耀山亲题的书法刻石等等,这一系列的“硬、软件”开发、扩容、宣传与包装,硬是将原已倒闭的破落景点——滴水崖打造成市、省乃至国内颇有影响力的著名船山景区。

    “当时,由乡里自己经营的保驾山、仙人屋、枫树湾等多处景点均先后倒闭,这些景点原来的规模与对外影响力都比船山大的多。”胡维兵说,经过几年的打造,景区新增十多处景点,设施配套更加完善,从2005起就为整个宿城乡唯一对外的旅游名片,也成了乡招商引资的一大亮点。

    五年之后,村委唯利是图“摔碎”诚信

    “景区等于是前人栽树后人纳凉,你前5年是大投入,后5年是大回报,就刚我们投入到5年的时候,到第6年,他们避开我和电站谈,竟然在不通知一声的情况下将景区卖给了电站。”

    胡维兵回忆时往事时觉得不堪回首,更觉得在当代法治社会里出现这样的事情简单不可思议。

    景区土地使用权转卖电力公司后,施工队就开始进山轰山炸路。

    “我有一次过来一看,那边开始炸山了,放炮那么响,我觉得很奇怪,我说那边怎么会炸山,一看那边核电站在施工,然后就问他,这是我们景区怎么能把我们景区炸坏呢,他们说村里和乡里已经把这个景区卖给他们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

    胡维兵说,2007年后的几年间,进出船山风景区的道路、桥梁全部被破坏,给船山风景区的旅游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有录像、也有线路的公交公司出具证明)

    “当时13辆大客车装着满满的游客,到这边一看,景区过不去了,人家又掉头回去了,我们和全国几十家较大的旅行社签的合同,旅行社说我们违约,反而告我们。”胡维兵说,2006年,正值景区营造的效应已经产生,人气旺盛、效益日升之际,发生这样让景区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让打造出的品牌、经营效应一下子毁了,辛辛苦苦和全国几十家旅行社签订的合约被迫全部取消,近30名员工只留下2名守门。

    从2006年底开始,胡维兵无数次与宿城乡和东崖屋村协调,但遗憾的是,他们一改招商时的笑脸相迎,而是态度恶劣地相互推诿、拒绝就现实解决进行洽谈。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早在2008年已将景区以3.7亿元卖给了田湾电站,这一信息一直对我严密封锁。按相关法律规定,在合法承包期内中止合同应该与承包者进行必要的协商,对造成的相应损失要按约履行赔偿责任,然而他们却对我一是无任何解释,二是无分文赔偿。”

    近四年间,胡维兵和宿城乡政府、东崖屋村委会进行了马拉松式的协商,但却是无果而终,而他即使在无法经营的过程中却坚持将每年的承包金一直交到合同终结。

    法院未判,甲方暴力“洗劫”乙方财产

    2010年11月,离十年租期仅剩一个月,万般无奈之下,胡维兵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试图维护其合法权益,随即将甲方及相关侵权单位告上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尽管合同明确规定了,如国家工程拆迁,应该服从安排,但乙方投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全部归乙方所有;即使合同规定了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违约金50万元。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一是法院受理后一拖再拖,一年半时间超期不判;二是诉讼期间双方财产法律规定应得到保护,可甲方却视法律不顾于2012年5月15日上午带领不明真相的村民将景区属于乙方的财产“抢劫”一空!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2012年5月15日上午,东崖屋村书记郑言军、村长方中兵带领150多人来到景区破门而入、翻抢属于乙方胡维兵的财产;令人震惊的是,现场的公安、城管人员不但不制止“违法哄抢”行为,反而说是来维护“哄抢秩序”,在场的胡维兵(近景右三夹包者)连续打了四次“110”却最终无果。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连云港船山景区合法投资疑入招商陷阱

    景区里的现金、银行卡、名人字画、古董、电脑、电视机、空调、音响、藏书等物品被洗劫一空。

<br><br>    直到下午4点,村民才陆续离开,共砸坏门窗十多处,景区所有财物无一幸免。

    直到下午4点,村民才陆续离开,共砸坏门窗十多处,景区所有财物无一幸免。

    说到那天的情况,胡维兵可谓伤肝沥胆,面对媒体,一个当地有名的文化人,一个给当地创造财富的人当时泪流满面。

    2012年5月15日上午,东崖屋村书记郑言军、村长方中兵带领150多人来到景区,这些人中,多为50至60岁的老人、妇女,最高达80高龄。

    “村干部的亲戚负责帮忙出这个力,砸这个玻璃,还有就是开工资给他们好像是男的是80、女工60,还有老太太在前面做‘敢死队’。”一位知情的宿城乡东崖屋村村民对媒体说。

    直到下午4点,村民才陆续离开,共砸坏门窗十多处,景区所有财物无一幸免,现金、银行卡、名人字画、古董、电脑、电视机、空调、音响、藏书等物品被洗劫一空。

    “被抢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多万元!”胡维兵说。

    令胡维兵更加震惊的是,财产被当场掳掠之时,景区连续拨打四次110报警,然而在场的宿城乡派出所民警、特警不但不制止这些过激行为,反而说他们只是来维护秩序没有其他任务,这无疑助长了行凶打砸的嚣张气焰。好在景区人员始终保持克制,才使事态没有进一步恶化。

    “试问,作为招商引资的甲方单位,不能为乙方发展作些服务也就罢了,为何却无视合同约定,弃诚信之不顾作起强盗行径?作为维护一方平安的警察,既是法律的保护神,也是正义的化身,在现场对违法的行为竟没半点阻拦?”

    胡维兵悲愤万分的对媒体陈述并多次发问!

    专家观点 毁约应该赔偿 “抢财”属于违法

    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马圣菊就此案阐述了如下观点:根据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合同一旦经双方缔结,只要不是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双方应该严格遵守,信守约定。连云港市宿城乡东崖屋村委会和胡维兵签订的承包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胡维兵确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进行投资、缴纳承包款等业务,作为甲方的村委会也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胡维兵的合法承包收益。

    关于村委会将景区卖与第三方——核电站一事,在存在承包人的情况下,理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保障承包人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受让方在明知该景区已经由他人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应该承受承包经营合同中原来甲方的权利义务,不能随意以所有人的身份对景区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因为此时所有权的行使受到他人用益物权的限制。在合同期间,如遇拆迁,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如果当初的承包经营合同中明确禁止了甲方在合同期间转让景区,则村委会的转让行为属严重违约,胡维兵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村委会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张村委会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在村委会与胡维兵的纠纷中,村委会和电站扰乱景区的正常经营,并造成景区的破坏,属违约和侵权的竞合,胡维兵可择一主张。

    对于村委会组织村民对景区财产的破坏,其行为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我国著名法学家、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先生就此案认为涉及相关法律问题。一是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承包及租赁期间的土地、动产、不动产,如遇征用、拆迁等改变合同条款“现状”的,应该计算承包和租赁人的相关损益,包括承包余期投资未收益部份,按规给予相应的补偿;二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以及最高院对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但只能再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最长不过一年带三月,这还要经过层层批准,还要有特殊原因。而连云港中院审理的这起民事案件竟然拖了快2年了,一直没有结果,这与民诉法相关规定不相符;三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的“景区”权益及索赔问题已经在法律诉讼之中,协议双方必须按照法院判决进行相关分割,任何一方不得非法改变“诉讼期间现状”,被告方采取强制手段冲击“景区”,并抢夺属于原告的财产,这显然是一起暴力犯罪行为。

    ●本网短评

    守住诚信才能赢得发展机遇

    现代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说是诚信经济,因为没有构筑在市场交换基础上的信用大厦,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就会遇到极大困难。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教授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目前,有些地方政府诚信缺失现象严重,对社会风气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诚信意识淡薄,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等,招商引资的时候承诺得很好,又是开发项目奖励,又是政策性奖励,但这些承诺经常不能如约兑现或根本不兑现。

    本案中,我们看到了为了招商曾经殷勤备至的连云港市宿城乡东崖屋村委会在招商后契约精神的匮乏、后续服务理念的缺失、对他人合法经营所积累财富缺乏应有的尊重甚至违法恶意破坏,最终导致投资人欲哭无门;同时也看到了有关部门在保护公民财产、在定纷止争的职能行使上的不作为,这些和法治社会理念所不相容的行为加剧地方投资环境与招商形象的损失。

    招商引资的立体内涵应该是“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招”和“引”的层面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诚信是真正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的龙头,是打造的“环境品牌”,是决定外来投资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保障,是展示能否接纳外来先进事物的标志。

    而政府诚信是全方位诚信的基础,只有用全方位的诚信,才能把握住后发优势的潜在机遇。

    连云港市宿城乡东崖屋村委会招商不守信甚至存在设置招商陷阱的嫌疑,同时以暴力相加,造成的不仅仅是投资人的重大损失,同样也是当地相关政府及部门招商引资的诚信和社会形象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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