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国北部弗伦斯堡一个女子坐在公园长椅上时,发生了自燃事件。目击者说这个女人有40多岁,在被大火吞噬时他们冲向前帮忙灭火。其中一人用他的夹克扑灭了大火,但当时她已经被严重烧伤。医务人员赶到把她送上了直升机,并及时赶往医院,但是由于伤势过于严重,需要继续留院观察。医务人员称当时女人神秘起火,没有任何明显的原因或解释。
人体自燃现场发生在世界各地,但至今并未有一个合理的科学解释。
在世界其他地区人体自燃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些人只是受到轻微的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候竟然没有烧毁。更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却依然完好无损。在法国巴黎,一个嗜好烈酒的妇人在一天晚上睡觉时自燃而死,整个身体只有她的头部和手指头遗留下来,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
在以前发生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数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龄从婴儿到114岁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们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却是在驾车或是毫无火源的地方行走时莫名其妙地着火自燃的。
1、印度刚出生2个婴儿遭遇四次自燃事件
男孩的父母和医生都很困惑,还在婴儿期的两个孩子为什麽身上自己冒出火焰来的。据印度媒体报导,哥哥拉胡尔刚两个月大,身上就曾四次起火。当年在拉胡尔出院后两天,在家又被烧伤。第一次烧伤只是小面积的,第二次火焰却蔓延到全身。
现在,他的父母眼睁睁看著他的弟弟也在遭受相同的症状。
医生们将他们这种随机自燃疾病称为人类自发燃烧综合症,如此罕见的疾病在过去的300年裡全球仅有200例。该综合症会导致人体产生的易燃气体从皮肤毛孔排除,很小的火花哪怕是床单上的静电都能点燃这些气体。
「如果孩子盖著会产生静电的丝绸,可燃气体和静电就会引发火焰。」孟买塔塔纪念医院烧伤专家KalpeshGajiwala博士说。对于气体产生的确切原因,医生和研究人员一直没能确定下来。然而,Kalpesh博士提供了其导致原因的推测,「人体自燃现象比较合理的假设是,一些细菌(比如能产生甲烷的微生物古细菌),将肠子裡的食物转化为甲烷,这是一种易燃物。」
2、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
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瘾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产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人是法国人雷尔,他终于800年发表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但是,时至今日,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有人虽然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是一直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于化为灰烬,因为如果要把人体的骨髓和组织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此可能。那么,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尚存有未损坏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残肤就更令人觉得有些神秘莫测了。
3、旅馆太太的离奇死亡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事件发生在1725年2月19日晚上。
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到了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
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
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未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
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成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
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和。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
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4、意大利教士祈祷时突然着火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由,把社祖和肓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
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
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谵安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判定以他那里时,右手好象给人用棍椿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补贴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由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
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5、大学教授因“局部自燃”受伤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寸,长3寸,干爽,呈表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6、英国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7、印度一村庄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茺谬绝论。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进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马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安件是他历来侦查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8、夜总会舞会上少女突然自燃死亡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
9、汽车工人死亡尸体发现烧伤痕迹
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和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
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六窗的车厢里。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
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11、其他人体自燃的案例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业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目前,关于人体自燃的原因,最为公认的是“灯芯效应”。当酒醉或昏睡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的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的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为止。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
而妇女和身材肥胖的人体内的脂肪含量高,因此容易成为“人体自燃”牺牲品。多余的脂肪通常储存于躯干和大腿,因此这些部分的烧毁程度最严重。没有衣服覆盖的身体部分不会被烧毁,因为融化的脂肪流到这部分的身体后,会将那里的皮肤烧伤,而死者残存的身体部分的皮肤的确有烫伤的症状。
脂肪燃烧时会产生浓烟,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死者房间的天花板和墙壁上会被熏黑。有些融化的脂肪会流出体内,流到地板上,由于没有衣服做灯芯,它们不会燃烧,而残留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再死者身下的地板上总能发现黄色的粘稠物质。
10、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祷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补充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