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率与以前不同,很多夫妻在一起后,发现彼此走不下去,选择离婚。离婚涉及到双方的家庭的问题,和平分手的方式就是不错的方式,而签订离婚协议无疑就是简单的方法。那么,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的效力呢?今天,一起来详细说明下吧。
首先来了解下具体的手续。如果双方有条件的话,建议找离婚律师起草一份文件,通常一式几份的,一般是一式四份的:离婚当事人一人持有一份;一份律师存档;一份民政局存档。打印一式两份,按照提示填好资料,然后签好字,双方带备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单独拍照的证件照。到民政局审核办理。
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双方协议,签字了才有法律的效益的。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应该包含详细的说明事项,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子女养育的问题,包括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双方签字、以及时间签订等等。
离婚应该按照相应的程序,向相关的单位提交相关的证明,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处理好相关的细节,以免日后出现矛盾纠纷,导致双方原本要和平分手的意愿,演变为沸沸扬扬、世人皆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