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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节求爱女神 校园标语不堪入目被指性骚扰

2018-03-30 10:32:55  阅读:937+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闫妮
女生节求爱女神,校园标语不堪入目被指性骚扰。近年来,随着西方情人节的兴起,国内的光棍节、女生节也悄然兴起。那么,你知道女生节是怎么来的吗?在女生节中,很多单身都向心仪的“女神”求爱,当然也有反着来的?但是随着 “开放”这个词逐渐深深入人心,就有甚多人太露骨了,甚至不堪入目,疑似性骚扰。

  女生节,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源于山东大学,是一个关爱高校女生、展现高校女生风采的节日,也是校园趣味文化的代表之一。没有统一的固定日期,由举办女生节的高校或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传说一:源于广工女生节

  1991年,广东工业大学前身广东工学院在工科院校男多女少的特定环境下,以“关爱女生”为宗旨,通过开展高品位、高格调的人文活动,引导女生自身思想素质、道德修养、文化内涵、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提升的女生节诞生了,并定于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举行,时间为一周。目前“广工女生节”仍然是全国高校中举办得最有特色的节日。

  传说二:因三八妇女节而产生

  据说,每年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高校女生不愿称自己为妇女,又不想放弃女性的节日特权,不知何人提议,从此以后就有了女生节。根据一句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女生和妇女只差一日”,大家都把3月7日,也就是3月8日的前一天称为“女生节”

  传说三:情人节衍生品

  中国情人节(每年农历七月初七)和西方情人节(每年的2月14日)都是在寒暑假里,而校园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爱情,所以,女生节诞生了。在这一天,男生向深爱已久的女生表白,或者男生们为女生过节,寻找让自己心动的女孩。

  女生节,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源于山东大学,是一个关爱高校女生、展现高校女生风采的节日,也是校园趣味文化的代表之一。没有统一的固定日期,由举办女生节的高校或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开始的初衷本是关爱女性,提高女生的社会地位。当然之前肯定也有在这一天求爱的事情,但是现在,真的是赤裸裸的性骚扰。

  面对性骚扰的指责,有的人仍认为这不过是玩笑开过了头,又没对女生动手动脚,根本不能算是性骚扰。但在不少国家和地区,这么污的横幅很可能被认定为性骚扰,制作者也会被追责。这是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对性骚扰的“零容忍”态度——任何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和要求都可能构成是性骚扰;即使并非针对特定个人,如果此类行为创造了一个胁迫、敌意、羞辱或者冒犯性的环境,也很可能被认定是“敌意环境型”性骚扰。这里所说的环境既包括工作环境,也包括校园环境。

  即使在耶鲁大学这样的名校,性骚扰也时常发生。美国耶鲁大学就在这个校园性骚扰问题上就栽过跟头。2011年,该校学生向美国教育部民权办公室投诉耶鲁大学存在性别敌视环境,校方对性骚扰处置不当。随后,民权办公室介入调查,在披露的诸多事例中,一个名为Delta Kappa Epsilon的兄弟会的性骚扰行为尤为引人,因为美国前总统布什父子都曾是此兄弟会的成员。

  投诉者称,该兄弟会2010年曾在新生宿舍外高举“我们爱耶鲁荡妇”的标语,并高喊充满性暗示的口号。经调查,耶鲁大学认定该兄弟会性骚扰成立,勒令DKE兄弟会5年内禁止在校内进行招募及举办活动,并单独处罚数名成员。

  再看我国的这些很污的横幅,首先言论涉性,其次从网上的留言也可以看出,不光这些学校的不少女生感到被侮辱被冒犯,很多理性的旁观者也认为这些横幅太过分。如果在对性骚扰“零容忍”的国家,悬挂这些条幅被认定为性骚扰,很正常。

  然而我国目前对性骚扰仍无明确定义,女生对“横幅”束手无策

  横幅火了,挂横幅的学校自然要赶紧处理。此次涉及性骚扰的横幅中有几幅出自于华南农业大学。3月7日晚,华南农业大学在其官方公号上推出了题为《这么“污”的女生节横幅,我们坚决SAY NO!》的文章,把板子打在了学生身上——未经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园内悬挂横幅;横幅内容有的言语低俗,不堪入目……但未提及公众最为关切的性骚扰问题。

  这并不是学校故意回避,而是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准确界定什么是性骚扰。虽然2005年,性骚扰第一次出现在《妇女权益保护法》上,但仅规定“任何人不得进行性骚扰”,而未描述性骚扰的构成要件。在一些地方关于《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实施规定中,虽然列举了一些性骚扰的具体方式,如“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但这样的列举明显落后于时代,且并未提及“敌意环境型”的性骚扰。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自然不会去背“性骚扰”的恶名。

  华南农业大学公号上重申规定的通知

  性骚扰在法律上的尴尬不止于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小楠指出,虽然《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性骚扰受害者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由于诉讼法中没有把就业歧视和性骚扰案件列为受案范围,“歧视”和“性骚扰”也没有列入最高法院的诉讼案由,造成这类案件在法院受理困难。

  没有明确的定义,公众对性骚扰的认知就还停留在“动手动脚”,“耍流氓”的阶段,根本意识不到歧视性、挑逗性言论也可能属于性骚扰;性骚扰不是受案范围,结果通过司法途径进行骚扰维权时,法院常以名誉权纠纷的案由立案,这似乎暗示着受害人的名誉受到侵害而下降,往往让试图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女性受害人望而却步。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人身权利受到损害,很多女性也会选择忍气吞声,更不要说在“敌意环境型”性骚扰面前维权了。

  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让被骚扰的女性不再求告无门是当务之急

  要让性骚扰的受害者不再求告无门,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完善我国的性骚扰立法,二要有专门负责反性骚扰的职能机构。在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值得大陆地区借鉴。

  先看立法,香港的《性别歧视条例》明确了性骚扰的概念,而且它把性骚扰分为两类:1、是不受欢迎的性要求和性行为;2、涉性行为造成了具有敌意或恐吓性的环境。在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的“防止校园性骚扰的问与答”页面上,专门就“在性方面有敌意或具威吓性的教育环境”做过阐释——“这是指在教育环境中任何不受欢迎的涉及性的行径,而该行径会妨碍其他学生的学习表现或影响他们愉快学习的环境。有关行为不一定是直接或故意针对个别学生。这类性骚扰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展示露骨或色情的资料、说黄色笑话、谈话粗鄙,以及使人反感的涉及性的笑话或行为。”

  按照这段定义,如果在香港校园打出露骨且下流标语,毫无疑问已经触犯了法例。

  有了明确的立法和认定标准只是第一步,关键还是在于如何执行。上述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简称平机会)的运作经验值得借鉴。平机会不仅会负责监督学校和企业的反性骚扰措施的执行情况,也会亲自负责性骚扰案件。任何人都可以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平机会须对申诉指向的行为进行调查,如双方愿意调停,投诉人可按自身情况提出和解条件,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和解,平机会可在诉讼中提供适当的协助。这是一个不会踢皮球的专职机构,能让受害者不会因诉讼成本而畏缩退却。

  而在大陆地区,按照法律,用人单位、公安机关和妇联都有责任处理性骚扰投诉,但具体的责任和义务都没有明确,甚至还相互重合。以妇联的权益部为例,其主要职能是“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如果用人单位不查处呢?它也没有什么办法。

  这自然造成了处理性骚扰投诉能力的不同。数据显示,在2004年至2009年间,香港平机会共处理了527宗关乎性骚扰的投诉,平均每年处理近100起,而据媒体报道,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后,2005年,长沙市仅有1例性骚扰投诉。2004年到2005年两年间,上海市性骚扰投诉也仅有1例。

  从之前的华科大“泼水节”到“污横幅”,每次都激起关于性骚扰的激烈辩论,是时候统一认识了。在男生眼里可能是玩笑,但对于很多女性来说,这无疑就是一种性骚扰。我们不仅需要对性骚扰有更多的立法,也需要不踢皮球的机构,让受害女性投诉有门。

  女生是需要关爱的,女神也是需要尊敬的。作为男生,我们应该多站在女生的层面思考问题,因为并不是所有女生都像男生那样“老司机”,开开玩笑无所谓,中国传统的观念还是比较保守的。这种保守不是守旧,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爱,不应该是第二天一起过妇女节,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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