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刘应得户口簿上的婚姻状态一栏中,十分确切地写着“已婚”两个字,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大哥,你先去把婚离了再来吧,不然这可是重婚罪啊!然而刘应得可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因为他这位“已婚”的前妻早在20多年前就失踪了!
1989年,刘应得的父母看着自家儿子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却依旧还是个穷小子,父母担心他娶不上媳妇,便花了2000元找人介绍了一位贵州女子,简单熟悉了对方之后,两人都觉得还行,于是就结婚了。不过,刘应得与前妻并没有去民政局办理过手续,而是直接生活在了一起,第二年,他们有了个女儿。随后,刘应得去深圳打工,常年不在家里,等到女儿3岁的那年,刘应得忽然接到父亲的信,信中说媳妇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收到消息的刘应得赶忙回到家中,发现妻子留下女儿和家中老人不辞而别了。
律师称,刘先生和前妻虽然没有登记,但有了一个女儿,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他要结婚,的确需要先离婚。如果在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两个人同时办理;如果去法院单方面起诉离婚,刘先生至少要有前妻的身份证号,才能查到她的信息,法院才会受理。而现在的状况,确实是一个死结。
刘应得说,他根本没有前妻的身份证号码,当时去民政局录入户口时,由于两人已经生活在一起并有了一个女儿,民政局认为这是事实婚姻,便把婚姻状态一栏改为了“已婚”,当时就要求前妻提供身份证号码,而前妻表示身份证需要回贵州老家取,后来就跑了。
在刘应得前妻离开之后的这些年中,他本来一直想着再找一个老婆结婚,可是介绍的许多女子一看到他家中的情况就不想继续交谈了。后来,刘应得有些自暴自弃地想着干脆不结婚算了,但前几年,他遇到了一位同样离过婚的女子,觉得对方是自己生命中那个对的人,想要组成家庭给对方一个依靠。
然而从去年开始,刘应得的登记结婚之路就困难重重,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刘应得想要结婚就必须找到前妻或者是提供前妻的身份证号码,不然可能真的要成为“万年单身汉”了。
“我连她老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有她的身份证号码,只知道她叫邓英。”刘应得说。他已经想不起前妻长什么样了,24年过去,如今他只记得她个头矮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