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今年三十出头,家住昆明。去年国庆节后,她嫁到嵩明一个村子。婚后她很不适应,据她所说,婆家的米饭煮得太硬,导致她吃了身体难受,还住院做手术了。她一出院就立马到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不仅婆家米饭硬吃了伤身,丈夫平时还喜欢辱骂和殴打她。
虽然此时距夫妻俩结婚才过去51天,但据说小两口还曾经协商离婚,但没有达成共识。针对杨女士的控诉,丈夫张先生反驳:“咱俩的关系哪有那么糟糕,你不就是因为住院手术筹集医药费和我产生矛盾生气吗?平时因为生活琐事闹点小脾气,怎么能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我才不离呢,我还要和你一起生活。[page]
五华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本案中,夫妻俩自由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足见双方的婚姻基础是好的。
杨女士起诉离婚的理由都是家庭琐事导致夫妻双方的小矛盾,乃至发生争吵是人之常情。关键是双方要正确对待,互让互谅,妥善化解,息事宁人。法院还认为,杨女士所举证据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张先生不同意离婚,双方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同意杨女士的离婚请求。
9年前,张与李登记结婚。9年间,两人的婚姻出现了问题。今年5月,张以感情不和为由,将远在深圳打工的丈夫李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盐湖区法院立即通过邮寄方式向李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及相关材料,并告知其联系方式。[page]
李收到法院的材料后,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但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回来参加庭审。经过协调沟通,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法官决定使用简易程序,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当天,在盐湖区法院第七法庭,书记员通过手机向李发出视频邀请,视频顺利接通后,承办法官首先核实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一场千里之外的视频庭审正式开始。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调查,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从两个不同地域走到一起结合成家,理应加倍珍视夫妻感情,却因生活中的琐事导致夫妻感情出现危机,磕磕碰碰实属难免。综合各方情况,法官当庭判决,不准原告张与李离婚。